刑事案件中开设赌场罪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由检察院酌定不予起诉,主要是从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引申而来,一般有以下情形:
1.犯罪情节轻微,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认罪认罚,不需要判处刑罚。
2.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初犯,偶犯,犯罪中止,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
3. 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免除刑罚。
4.系从犯,只提供了较为次要的帮助行为,应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5.坦白、退赔、认罪认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6.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立功情节,并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
7.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犯罪、从犯、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情节。
如果案件有以上情形,在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可以积极沟通争取酌定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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