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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会见笔录模板2024年最新版本刑事律师会见模板
2024-02-29 21:30:16用于拘留所会见,各类拘留案件的会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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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
2023-12-08 23:31:05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走私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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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详细流程,家人被抓后你一定要知道的这些事!犯罪后家人一定要知道的流程和阶段
2023-10-20 23:28:54刑事案件的详细流程,家人被抓后你一定要知道的这些事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大致分为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三个阶段分别是不同的机关在主导,每个阶段的时间期限以及主要作用也不同,了解刑事诉讼的流程,可以在合适的契机做该做的事情,最大程度帮助当事人。1.当事人被带走超过24小时未放出的,可能被刑事拘留了。公安把人带走,除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之外,还有可能是行政拘留或者传唤,一般来说,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件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如果当事人在24小时内未回家,应该可以确定是被公安机关拘留了,要么是行政拘留,要么是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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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_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23-12-05 22:56:45《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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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的通知
2024-01-10 22:37:42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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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2016修订)毒品缴获法律法规最新规定
2023-11-10 20:15:01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2016修订)公禁毒〔2016〕486号为规范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工作,保障毒品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顺利办理,公安部对《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23日印发的《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公禁毒〔2001〕2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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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2015修订)
2023-11-18 00:07:41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从其他单位和个人接收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和款项,包括: (一)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非法持有的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品; (四)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物品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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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通字[2014]1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_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最新规定_开设赌场罪赌博机法律规定
2023-12-10 22:04:54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个人非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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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23-10-06 17:36:19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 (2022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5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现就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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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_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2023-12-18 19:27:45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的,依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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